破產聯盟

標題: 打去警察牌照課 [打印本頁]

作者: 大郎    時間: 6-5-2016 10:54
標題: 打去警察牌照課
正話打俾牌照課話已經入紙申請破産通知左財仔但依然被騷擾被貼大字!點知乜用都無!就係叫我報警!
作者: jimjim888    時間: 6-5-2016 11:51
搵区議員陪你去報警
作者: 301    時間: 6-5-2016 12:18
打電話去無乜用,接電話者見不嚴重多推搪,
寫信去又Fax去,必有回覆,
但衰在慢動作,
救唔到近火,
但都好過冇事做到.

作者: 大郎    時間: 6-5-2016 12:24
多謝師兄教路!重想問多少少本人已有NO已通知所有財仔!因全部都係三四綫我不想間間去口角是否可可以失蹤到出庭?
作者: cc4321    時間: 6-5-2016 12:31
你以為有NO債權人就唔會追數?法庭一日未批破產令,佢地一樣可以照追
作者: 大郎    時間: 6-5-2016 12:44
我唔係佢地唔追!我係俾佢地追!但就唔係間間复電話由得佢地上門!還掂都係揾收數佬佢要上門就上門!我屋企人都無所謂了!我份工唔係時時方便講!
作者: Alex2233    時間: 6-5-2016 13:50
頒左令先,入紙代表你申請緊而已

頒令就真係成為破產人士,再騷擾可報警
作者: 301    時間: 6-5-2016 22:18
大郎 發表於 6-5-2016 12:24
多謝師兄教路!重想問多少少本人已有NO已通知所有財仔!因全部都係三四綫我不想間間去口角是否可可以失蹤到 ...

理論上可"失蹤"至上庭,
但經律d辦理要與律d樓保持聯絡,上庭前文件可能有小問題也說不定.

另外,對方會煩擾諮詢人及家人等等,
有心理準備....
所以面對才是,
不須口角,
必須接電話,可心平氣和告訴對方已經申破及號碼.
電話調控至免提及最小音量,
然後往沖涼或食飯或看電視,
離遠支吾以對便可,
對方如夠耐力你一句問佢講完未,
"文明地"鬥耐性,
人生慢慢長路也.









作者: 大郎    時間: 6-5-2016 22:42
師兄講的非常有見地!但我有幾間一開口就叫同收數傾!話佢地唔係幇人同U係三四綫財仔!又話我簽左破産都要還張嘢總之借佢地錢就要還咁啦!我的咨詢人同屋企人全部知我的也所以我不担心!主要係佢地打電話係不定時而我就不能隨時接佢哋的電話同埋一講又長氣係呢到麻!屋企而已有兩間上去貼左大字報了成棟樓都知道了!所以我先想失蹤到上庭!
作者: 301    時間: 6-5-2016 22:54
本帖最後由 301 於 6-5-2016 22:57 編輯
大郎 發表於 6-5-2016 22:42
師兄講的非常有見地!但我有幾間一開口就叫同收數傾!話佢地唔係幇人同U係三四綫財仔!又話我簽左破産都要 ...



現今科技真好,
任何電話可有"飛線"及"選擇接聽"服務.

比較昔日每次硬著應對幸福好多了.




作者: 大郎    時間: 7-5-2016 05:02
301 發表於 6-5-2016 22:54
現今科技真好,
任何電話可有"飛線"及"選擇接聽"服務.


非常妙的一招!
作者: boeing747    時間: 7-5-2016 08:56
其實追數就是要你怕比人知,你現在全楝樓都知,都沒有好怕,
只是電話搔擾,陪佢地傾下計,聽下佢點樣嚇你還錢,直到批破產令
作者: 大郎    時間: 7-5-2016 10:12
我依家所有親朋戚友都知我欠財仔!隔离屋又係保安都上過黎!隻係唔想足個足個同佢哋癲先想失蹤一下咁!
作者: samam2015    時間: 7-5-2016 10:24
係手機裝埋個自動錄音 ACR apps,如果對方出言恐嚇有証有據!
作者: flypig    時間: 7-5-2016 10:41
野照做。對方知你申緊破照追。
你就繼續投訴報警(如果滋擾的話)
大家各盡本份。申破後有收數照追,你又繼續做野。
投訴有無用?可能有可能無。唔去投訴報警,對方可淋油添,呢d 步驟唔省得
作者: 301    時間: 7-5-2016 10:49
當年"公司註冊處放債人註冊小組"都有信回覆.

作者: 大郎    時間: 7-5-2016 11:01
flypig 發表於 7-5-2016 10:41
野照做。對方知你申緊破照追。
你就繼續投訴報警(如果滋擾的話)
大家各盡本份。申破後有收數照追,你又繼 ...

師兄講得無錯!我哋各有各做!
作者: 大郎    時間: 7-5-2016 11:03
samam2015 發表於 7-5-2016 10:24
係手機裝埋個自動錄音 ACR apps,如果對方出言恐嚇有証有據!

馬上裝返先然後等待來電
作者: 大郎    時間: 7-5-2016 11:15
301 發表於 7-5-2016 10:49
當年"公司註冊處放債人註冊小組"都有信回覆.

再請教師兄!有一間借左幾千啱啱一個月未入過一期俾佢有無需要入一期咁!已有NO
作者: samam2015    時間: 7-5-2016 23:23
大郎 發表於 7-5-2016 11:15
再請教師兄!有一間借左幾千啱啱一個月未入過一期俾佢有無需要入一期咁!已有NO ...

有no.唔好入喇, 還唔還對件事都冇大幫助!
作者: 301    時間: 8-5-2016 08:36
已經有No.即是個人財政上已經受監管,
所有支出須經破署同意規限,
亦有追討權利,

此時期對申破者來説每一元都非常'大',
每一蚊都非常好用,
當然留在自己袋好,
稍後傾生活費有機會追回日期上繳呢!






作者: 大郎    時間: 8-5-2016 10:27
301 發表於 8-5-2016 08:36
已經有No.即是個人財政上已經受監管,
所有支出須經破署同意規限,
亦有追討權利,

多謝師兄教導!現時情況已經明朗化!被人追數亦開始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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