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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碌卡比律師費申請破產 [打印本頁]

作者: wing8266    時間: 10-10-2015 10:56
標題: 碌卡比律師費申請破產
各位師兄,我之前申請破產個陣完全沒人同我講過唔可以碌卡比律師費,結果我照實話左比破產主任知....結果被佢話有機會比人告= =想問下有沒師兄都係咁既情況,後果會係點丫...真係好驚...!!
同埋我講左3年前左右將碌卡買返來既手機同一部平板電腦送左比親戚,會有咩後果??急請各位師兄解答><!!

作者: ken2542de    時間: 10-10-2015 11:11
主任話有機會姐,正確係吾得架!!

不過碌卡黎申破大有人在,最後都係不了了之.

三年前碌卡買野冇事既
作者: hohochi    時間: 10-10-2015 11:19
因為程序上真係唔得所以主任先話俾你聽可能會俾人告 不過多數無事
幾年前碌卡消費無事架

作者: wing8266    時間: 10-10-2015 14:14
明白囇,感謝大家,心安左好多!
作者: 永遠的零    時間: 10-10-2015 23:39
印象中無case係因碌card俾破產費而被告喎
作者: cc4321    時間: 11-10-2015 15:16
破產有幾多個唔係因為碌爆卡,如果咁都要告,法庭好唔得閒
作者: 301    時間: 11-10-2015 22:17

呢個題目好敏感,
唔應該被認同,
唔好俾人誤會一船人皆如此.

一有申破行為,應該已停止一切credit,何況透支 !
因你已表明將申破而唔會還款.
透支款項是人家的,
法律上等同干犯盜竊罪.

即使所知似未有案例被告入,

並唔等如無,
或日後將有首例.

破前大宗錢債交易有機須解釋,
其實可否交叉解釋:
轆卡已為生活餬口,
用出糧工資做了申破律d費...銀紙無式認..

無論如何,不應用轆卡透支做申破的,
並不鼓勵....









作者: orewa_j    時間: 13-10-2015 21:19
draw完餘額之後冇幾耐就破又會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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