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聯盟

標題: 等頒令,解凍戶口一問 [打印本頁]

作者: Dove    時間: 29-7-2015 12:55
標題: 等頒令,解凍戶口一問
6C已代申請戶囗解凍,但本想知道解凍也有限額嗎?例如,我6C話幫我申請不多於19xxx嘅生活費等等。而解凍又祗可申請最多兩個月?咁頒令後我戶口可繼續使用嗎?我問6C,佢就話頒令後就要自行同個官講。但我爬文見啲C兄話頒令後要馬上去問個官拎解凍信?咁嗰程序係點呢?有冇C兄可以分享下。因為頒令嗰日係由6C代表。
作者: hohochi    時間: 29-7-2015 21:19
本帖最後由 hohochi 於 29-7-2015 21:21 編輯

頒令後聯絡負責你的受託人(主任或外判)同佢表示你想申請保留戶口,睇下受託人得唔得,得唔得都好佢都會叫你詔過去搵佢,得架佢會叫你帶埋想保留果個戶口架資料上去佢會俾份文件你攞住交番落銀行分行之後就睇銀行幾時解番俾你,唔得就會叫你過去攞開戶信開過一個新戶口。
作者: flypig    時間: 29-7-2015 21:35
本帖最後由 flypig 於 29-7-2015 22:54 編輯

1 申破到頒令,你要戶口 拎錢,要出一次性unfreezing 信。2 頒令後,要取錢,要主任/外判出 信。
3 上面都係指 頒令前的戶口。頒令後,由0開始。開新戶,再要主任/外判出信。想續用舊戶口,要問過主任外判意見。

I hope it clarifies!

作者: hohochi    時間: 29-7-2015 21:40
一齊由主任話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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