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聯盟

標題: 考慮緊破產 唔知點算好 [打印本頁]

作者: 好假的肥仔    時間: 10-7-2015 16:10
標題: 考慮緊破產 唔知點算好

背景
大約兩年前個時重係銀行做
月入大約十萬蚊
個時已經有借開平息買股票
個時最多都係大約40萬到外債 但資產都有30萬

之後因病 辭職 住左4日醫院
再去唔同既專科照照照
兜兜轉轉睇左大半年先知係一隻好小見既病

之後 轉左返份普通既交職

呢個時候 銀行打黎比我續去到110萬
加埋D 卡 Load 約有 120萬數

近年半不斷股票輸錢,其實買中隻 金莎1928 唔見左大約一半錢
另外有隻股票 停牌

對上個月又借多左條卡Loan 20萬

撞上近期 股災 輸剩20萬現金

而嫁 收入 12000左右 出現金
但係每個月要供30000左右

如果我走去破產 會唔會犯左因賭博導致破產而被定罪


同埋


我有15萬信用卡信用額同20萬現金 如果我過澳門 禁錢 過三個月先去破產又過唔過到骨?


想留番D錢去醫病同留比屋企人


另外有份保險 但上年一次過比左一年錢,都準備唔供 但十月先完


作者: 四_少    時間: 10-7-2015 16:26
破産前四個月,不要有新借款,先地所有资产變現,然後最少还四期minpay,先去破,
作者: 301    時間: 10-7-2015 16:50
既然問得出破否,
唔破都難 !

前post  上半截申破唔係問題,
下半部當然不被認同。

一有申破動作即勿再撳credit錢,
任何保險盡快斷。

作者: 好假的肥仔    時間: 10-7-2015 17:11
咁個 廿萬 現金 可以點?
作者: flypig    時間: 10-7-2015 17:14
因賭而破的專業意見
另外可問同版 ALEX 兄,佢係過來人.
轉帖:

因賭博而申請破產是否犯罪?
http://www.raymond.hk/2.html
作者: 301    時間: 10-7-2015 17:18
20萬屬於自己的現金提來自用無問題,
但所有使用留單據備查為佳。


但有呢20萬可自由用仍真要申破嗎?
好多人欠10萬以下都申破,可惜。

作者: flypig    時間: 10-7-2015 17:20
至於留底一筆錢做咩春都好,就係資產轉移.一經定罪,MIN  6個月好似係 .
呢D野係唔係咁易捉到,就睇下那一位 有幾小心,幾好彩/唔好彩.....博唔博,就自己諗了.
作者: 好假的肥仔    時間: 10-7-2015 17:28
301 發表於 10-7-2015 17:18
20萬屬於自己的現金提來自用無問題,
但所有使用留單據備查為佳。

如果我重可以 有健康既身體 我會Keep會還到錢,但係呢半年 每個月都要諗點供

唉,一個浪就真係完左
作者: 301    時間: 10-7-2015 17:38
既然仲要用錢醫病,
呢方面使用當然優先,
未知其他負擔如何,
不竟申破至頒令約有個多月時間,
20萬好好計劃安排使用。。。
作者: 好假的肥仔    時間: 10-7-2015 17:46
301 發表於 10-7-2015 17:38
既然仲要用錢醫病,
呢方面使用當然優先,
未知其他負擔如何,

如果真係咁 我咪炒多轉 博翻身 或者 Keep住 還到爆煲為止

我一日都無遲過還錢嫁...
作者: smallcat    時間: 10-7-2015 21:43
好假的肥仔 發表於 10-7-2015 17:46
如果真係咁 我咪炒多轉 博翻身 或者 Keep住 還到爆煲為止

我一日都無遲過還錢嫁... ...

師兄, 炒多轉搏番身唔使破呢樣野真係要小心考慮

財不入急門  好邪既  小心
作者: hohochi    時間: 11-7-2015 23:34
炒股好似唔當係賭博
作者: flypig    時間: 12-7-2015 00:42
炒股有分買warrant,牛熊定藍籌。但唔係做老細,因賭/炒股申破合法的
作者: Alex2233    時間: 12-7-2015 03:01
本帖最後由 Alex2233 於 12-7-2015 04:17 編輯

你冇生意背景,炒輸賭輸一樣冇問題
佢肯借比你,幾大銀碼都好,係銀行商業決定
你點用係你自由,話明私人貸款,又唔係中小企生意周轉借貸

不過首要條件,最緊要獲取信貸時
1.冇用假糧假假證明之類
2.冇打算破產

否則兩種都叫做欺詐

第1種欺詐好易證明,白紙黑字
第2種就空泛少少,難以定義


不過你呢個問題擺明挑緊第2種呢個point

大佬,問到咁出面,已經想破產

仲咁大聲向到問可唔可以借多筆去賭,標準答案,梗係唔得啦

網上言論都受法例影響,教唆你話得隨時犯法

只可以同你講,法例就係咁死,你想破產,就要停止借貸,同埋準備申報晒現有財產
有意圖破產,仲去借,(明知借完唔會還)即係行騙,盜用他人財產
咁呢想法已經犯法架

唔關廿萬定係二千蚊都好

反而,好多賭仔成身數,趁仲有limit向手,

完全無破產動機下,一條心,諗住用貨尾去搏,咁又冇問題
因為佢冇打算破產,只係賺錢還比債權人。萬一不幸輸清光,


債項又增加左,''才'' 發覺還唔起,要去破產,無犯法
先後次序可以相差好遠



另外真係炒輸,賭輸都好,最好有輸既證明

如果係提款,現金提走20萬,
什至20轉帳落其他私人戶口,又話輸晒,擺明私藏,搵鬼信

起碼都要有買賭票/最少都有大海賭場過數記錄


講黎講去有冇犯法都係'次序'同'動機'




作者: Alex2233    時間: 12-7-2015 03:25
本帖最後由 Alex2233 於 12-7-2015 03:38 編輯

正當意見就比左你

你消化成點,睇你自己
作者: flypig    時間: 12-7-2015 09:16
Alex2233 發表於 12-7-2015 03:01
你冇生意背景,炒輸賭輸一樣冇問題
佢肯借比你,幾大銀碼都好,係銀行商業決定
你點用係你自由,話明私人貸 ...

如果係提款,現金提走20萬,
什至20轉帳落其他私人戶口,又話輸晒,擺明私藏,搵鬼信

起碼都要有買賭票/最少都有大海賭場過數記錄

去大海輸哂,極少數例子,法官有權唔信.
唔信的話,就開多兩堂,係法庭盤到你慌.
以今時今日過海的賭仔,有邊個無張XX會的紅卡係手呀??
如果你輸7個位就有張黑卡,衰衰地輸幾十個,斷估無理由無紅卡掛!!!
咁你一SHOW 積分,STATEMENT 出黎,原來你曾經有 3000分,咁唔到法官質疑你喇.
實俾你破.
相反,你原來口講某日輸左廿個,咩都無,得把口,
如果法官唔信,有D法官條氣唔順,叫 insulting my intelligence.
就唔知佢點玩了.

美國有個靚妹,好似 take 左野,係法庭玩手髮,語氣挑逗,
法官先罰佢5千美元,靚妹 輕挑講再見,改罰1萬,
靚妹舉中指,再罰 X視法庭 30日坐監. 靚妹喊哂口!!!
法庭唔係個個玩得起的!!!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WrU5QMLwVIk




作者: 好假的肥仔    時間: 12-7-2015 12:11
多謝大家既意見
作者: 好假的肥仔    時間: 12-7-2015 12:19
不過呢兩日有個新既問題  而嫁我重有錢係手,應該可以拖多幾個月先破產  不過亦都有另一個問題  我個病似乎全面復發(壓力問題) 我應該之後都會失業再養多排病先可能可以考慮再工作  另外 之前好景個時都有叫我哥借左十零萬貸款幫比我拿黎投資,如果呢個月幫佢找番條貸得唔得  同埋 我黎緊可能要做個手術,會做信用卡分期,但我係未破之前都會找數或MiniPay  我預計如果我個病真係覆發同無咁快醫好 三四個月後都要考慮破 中間可能會透支部分金錢用作醫療及生活費
作者: dickywonghk    時間: 12-7-2015 12:54
我看了這個forum一段時間,覺得大部份人是計劃破產,明知不久將來,可能數月後要破產,就把握未破之前用盡或者收埋手上quota,這是人之常情,只不過想做到合法無手尾,所以我們提出的問題,可能已踩界,所以懂得破產魔鬼細節的朋友,提—提我們而已.
作者: Alex2233    時間: 12-7-2015 13:29
本帖最後由 Alex2233 於 12-7-2015 13:50 編輯
dickywonghk 發表於 12-7-2015 12:54
我看了這個forum一段時間,覺得大部份人是計劃破產,明知不久將來,可能數月後要破產,就把握未破之前用盡 ...

只可以講

合情,但依然唔合法,
因為詢問點樣''用盡佢'' 條問題已經犯法
就算你包裝得幾好,動機就犯左法,理論上




至於會有手尾既,的確比較少聽見,實際上

一年成萬單破產,十單有八單既人都會有呢d想法

好簡單一個例子,申破前透支,用黎比律師費同生活,大有人在

個次序同動機都係犯法,債權人同個官都有權懷疑你

基於實際情況,案件繁多,同搜集證據既難度,人地唔想搞大佢,你過到骨,但唔代表你冇犯法,正如衝紅燈,聚賭一樣犯法

但如果你d罪證太明顯,連債權人都捉到你痛腳,個官都冇辦法唔做野









作者: flypig    時間: 12-7-2015 15:12
簡單D講,以 案例黎講,控告的多係有足夠證據的 填寫不實資料,
少數的資產轉移...更少數的做老細因賭博而破....
至於據我所知,大家無證據,法官最殘忍就係唔俾破...但都因為唔信當事人.....
但真係好少好少見........
作者: flypig    時間: 12-7-2015 15:19
好假的肥仔 發表於 12-7-2015 12:19
不過呢兩日有個新既問題  而嫁我重有錢係手,應該可以拖多幾個月先破產  不過亦都有另一個問題  我個病似乎 ...

破前6個月找數隨時比追.....咩 不公平還錢之類....
得閒會俾多D資料你...
作者: hohochi    時間: 13-7-2015 13:25

破產債權人不能有不公平優惠
http://www.epochtimes.com.hk/b5/8/2/29/78151.htm
///問題往往出在破產令之前,破產者還是有全權處理財產,在明知自己因為資不抵債的情況下終要破產,而會出於自私的理由先償還自己親朋的債務,從而令到有所謂不公平的優惠(unfair preference)情況出現,破產官就有責任將這些優先了的還款從個別債權人討回,重新加以分配,以下是一件典型的案例,說明這類不公平優惠的情況。

Trustees of Property of Hau Po Man [2005] 2 HKLRD 262

破產管理者依據〈破產條例〉第50條,指稱破產者向有聯繫人士(associate)轉授(transfer)財產,這轉授被指稱屬不公平優惠,要求追還。
破產者是一名牙醫,被指稱享有優惠者是他的妹妹及妹夫,他們均為牙醫的債權人。

在2000年3月,妹妹借給破產者150萬元,應在9月償還,由於牙醫無法償還,妹夫曾經到牙醫的醫務所多次,並發生激烈爭吵,甚而嚇怕了一些病人,不再看病提早離去。12月,妹妹寫信給牙醫,表示不希望事情發展到大家無法再做親戚,結果發生了3次財產轉移事件:

(一) 12月尾,醫生轉移了一些公司股份給妹妹,價值50萬元。

(二) 01年4月,轉移了一架車給妹夫,價值20萬元。
01年6月,醫生的主要債權人書面要求他償還債項共1,700萬元。

(三)01年7月,醫生在贖回的保險金額(redeemed insurance)之中,撥還了65萬元給予妹妹。

上訴庭的結論,只有第三項的有關保險金65萬的轉移,是一項不公平的優惠,要交換給破產管理官再分配。第一及第二項不算不公平的轉移。分別在於這是在主要債權人要求之前,醫生的動機不是不公平轉移,是不想親戚關係受損所以還款。

由於親戚在法律上屬有聯繫人士,在上述第三種情況下,由於破產的可能已經出現,財產轉移被假設會對有聯繫人士有不公平優惠,答辯人(妹妹)無法反駁(rebut)這一假設,款項因而被裁定要交還。◇///
作者: hohochi    時間: 13-7-2015 13:28
破產前兩年內優先還款予有聯繫人士的做法是違反法例!?
http://www.hkiva.org/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0131




歡迎光臨 破產聯盟 (http://hkiva.org/) Powered by Discuz! X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