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聯盟

標題: 我用恆生,係頒領前仲未凍結 [打印本頁]

作者: terry199771    時間: 26-6-2015 06:04
標題: 我用恆生,係頒領前仲未凍結
但我申請左一次解凍,拎13000,仲未排到的,我份糧有14000,我全部拎哂會唔會比告??
作者: Alex2233    時間: 26-6-2015 07:55
本帖最後由 Alex2233 於 26-6-2015 07:59 編輯

頒左令先算破產人士

生活費計法都係從頒令開始計

頒令時既財產同申破時報既財產,理論上既差額就只有工資果part

但一日未頒定你都未受破產生活限制

搭的士冇事,大飲大吃亦可,仲要得萬四蚊,會有咩問題?
你話你月入十萬八萬,又同佢講話洗晒,咁可能就要準備些少單據,查你份巨糧仲有冇淨


除非係人工以外既收益,咁就唔同講法

例如出完萬4,仲有人匯左10萬比你

係咪有人還錢比你?點解當初唔在申報表寫埋,陳大文欠你10萬?

不明來歷既數就多數要嘔出後,除非細到連佢都唔問





作者: flypig    時間: 26-6-2015 09:40
一次性解凍非指你本來提錢為非法,現有信所以合法.
而係破產人被銀行凍結戶口,有信則可以維持生活.

當然有幾多,拎幾多,拎淨一大元
作者: hohochi    時間: 26-6-2015 16:25
一次性解凍信上面有個法庭批架金額 要係櫃位到攞錢
職員見住封信你想攞多D都未必得 真係攞多左我諗最多要你嘔番出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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