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聯盟

標題: 回鄉探親10天, 車費單程500人仔需要寫代支嗎? [打印本頁]

作者: keing81    時間: 28-10-2014 11:36
標題: 回鄉探親10天, 車費單程500人仔需要寫代支嗎?
回鄉探親10天,  會向主任申報, 但車費單程只係要500人仔, 來回就是1K 人仔, 咁細數目需要寫代支人嗎??
還是提供車票證明就可以丫???

作者: flypig    時間: 28-10-2014 13:23
唔駛車票,只係形色上 寫 有人照.
EXAMPLE:
陳大文
老破 CASE NO.:98765/014/224
原因:散心
牌照持有人: 惜造仁 願意支付我的車馬食宿及途中所有費用
出發日期
歸來日


作者: 豬公    時間: 28-10-2014 14:05
回鄉探親10天用1000-1500元,不用寫代支,自己支付都可以,老實說,在香港10天伙食都要1000(每天100),車費及雜用都要幾百,我以前每年都回鄉過年10日,每次填1500都是說自己支付,外判從來沒有問過.
作者: keing81    時間: 28-10-2014 14:05
flypig 發表於 28-10-2014 13:23
唔駛車票,只係形色上 寫 有人照.
EXAMPLE:
陳大文

咁到時距地會吾會打電話追查支付人是否有此事!!!
作者: keing81    時間: 28-10-2014 14:12
豬公 發表於 28-10-2014 14:05
回鄉探親10天用1000-1500元,不用寫代支,自己支付都可以,老實說,在香港10天伙食都要1000(每天100),車費及雜 ...

即係你通知外判, 但代支人改成自已支付, 外判都無炸型
作者: 豬公    時間: 28-10-2014 14:17
keing81 發表於 28-10-2014 14:12
即係你通知外判, 但代支人改成自已支付, 外判都無炸型


要墳表FAX去外判,填左日期地點及預算花費金額,支付人就留空不填.外判根本無問過.

作者: keing81    時間: 28-10-2014 14:23
豬公 發表於 28-10-2014 14:17
要墳表FAX去外判,填左日期地點及預算花費金額,支付人就留空不填.外判根本無問過.
...

多謝c兄回覆, 距地吾問係咪因為金額太細??? 因為去短途旅行最少都要付3000~是呢個原因嗎?
作者: 豬公    時間: 28-10-2014 14:26
[attach]6425[/attach]
作者: 豬公    時間: 28-10-2014 14:32
keing81 發表於 28-10-2014 14:23
多謝c兄回覆, 距地吾問係咪因為金額太細??? 因為去短途旅行最少都要付3000~是呢個原因嗎? ...

當然了,如果10天使費耍5000自己俾就不合理了,2010年我去上海世博都係填公幹,使費是零,因為全數由公司支付.
作者: keing81    時間: 28-10-2014 14:53
豬公 發表於 28-10-2014 14:32
當然了,如果10天使費耍5000自己俾就不合理了,2010年我去上海世博都係填公幹,使費是零,因為全數由公司支付 ...

明白了, 多謝c兄~
作者: flypig    時間: 28-10-2014 16:45
根據破署個SITE:
http://www.oro.gov.hk/cht/faq/faq_b.htm
15.        問 :        破產人可否往海外旅行?
        答 :        可以,但所有開支都不能由破產人的資產和收入支付。
但豬公CHING 所講無錯。通常外判/破署隻眼開隻眼閉,我懷疑見到呢D FAX 黎手扔左佢,
有事發生就發誓話見唔到呢張FAX,無收過。

但係我自己就儘量跟佢規矩。

會唔會CALL 持牌人??? 9成9 唔會,但最好 做到佢要CALL 持牌人
你都搞得掂。
作者: keing81    時間: 28-10-2014 18:03
flypig 發表於 28-10-2014 16:45
根據破署個SITE:
http://www.oro.gov.hk/cht/faq/faq_b.htm
15.        問 :        破產人可否往海外旅行?

明白, 我都會通知主任既, 然後留返張紙做證明~~車票都留低埋 ,以防萬一
作者: flypig    時間: 28-10-2014 19:03
呢d野99.9% 無人理。
你搵到人認頭就可以。
因為worst case,人地唔理你張票,
理有無人認頭。
如果搵唔到持牌人,就好似豬公c兄
講法。
作者: keing81    時間: 29-10-2014 19:10
如果支付人一直都住在深圳,咁點追查丫
作者: flypig    時間: 30-10-2014 15:05
keing81 發表於 29-10-2014 19:10
如果支付人一直都住在深圳,咁點追查丫

照填名就可以.

你要明白 破署要求:
1 你去玩有人俾錢
2 你公幹 就公司俾錢
搵人科水係破署要求. 至於 萬一追到黎,點追,破署自己搞掂.唔關你事.
KEEP 單呢?? 呢個亦唔係破署要求. 當然,你可以 叫 科水人寫張紙仔,話點點點作為證據.但呢D野
有最好,但無亦無所謂.

作者: keing81    時間: 30-10-2014 15:28
flypig 發表於 30-10-2014 15:05
照填名就可以.

你要明白 破署要求:

明白晒!! 唔該C兄, 呢D野緊係要做得好好睇睇, 咁樣先可以平安渡過4年!!
作者: flypig    時間: 30-10-2014 22:22
初入行當然問多d唔想搞錯。
支持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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