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聯盟

標題: 有難題 [打印本頁]

作者: Joanne    時間: 24-4-2014 11:36
標題: 有難題
我係2012年3月破產,係呢2年來都冇返還錢(因為收入唔超出$8000生活費),但我由2013年7月開始到現在都失業中(有同受託人講),我想問第三年填報表時要不要說明我丈夫給我生活費,同好驚冇還過錢會比佢加長破產時間同又話會坐監,搞到而家好徬徨。
作者: 謝拉特    時間: 24-4-2014 11:49
老公養好正常和合理, 沒錢還是不會加監的, 不用擔心!
作者: Joanne    時間: 24-4-2014 12:09
但我而家要不要再同受託人講失業中
作者: hkstyle28    時間: 24-4-2014 12:13
都冇增加收入,唔報都冇問題,交年報倒時會再報告
作者: 301    時間: 24-4-2014 12:29
有新工作或失業;
都應該盡快通知受託人.

破產期四年內,
一元都無還過但已經解破者大有人在.
自己都未夠使及食用 , 點還 ?

作者: 笨笨狼    時間: 24-4-2014 16:38
本帖最後由 笨笨狼 於 24-4-2014 16:51 編輯

如"301"師兄所言, 有沒有收入, 只要和之前提報的有出入, 就有責任第一時間要主動通報, 除非四年裡面情況沒有改變.
因為不同狀況會影響到你需要還款的數字要求.
我也曾認識一個專業人士, 因為破產也不能在老本行工作, 最終由高薪的太太負責供養而已.
(配偶有錢不影響他個人的破案, 只要資產不是聯名, 也沒有轉資的情況, 有不少名人也是如此例子.)
作者: 笨笨狼    時間: 24-4-2014 16:48
本帖最後由 笨笨狼 於 24-4-2014 16:51 編輯

妳不是已經通知了受託人失業嗎? 在第三年的報表如實報告吧. 理論上在有改變時就要再交一份更新的收支表格,
如果受託人當時沒有要求, 第三年的報表就要填寫清楚. 如有問題問清楚受託人吧. 問清楚總好過亂猜.
如果沒有犯破例的行為, 只要如實報告, 是沒有問題的.
作者: Joanne    時間: 24-4-2014 21:03
我受託人果邊好惡好悔氣,
作者: 笨笨狼    時間: 24-4-2014 21:53
仲使他多惡多悔氣, 當你做足功課, 不要讓他們找到理由就可以了.
"誠實"也是保護自己的方式, 免得日後有煩惱出現.
至於, 如果他們態度只是差, 如他們沒有犯規, 也無必要和他們對上.
反正還有年半就畢業, 不要給他們找碴就OK.
作者: flypig    時間: 25-4-2014 11:51
Joanne 發表於 24-4-2014 21:03
我受託人果邊好惡好悔氣,

我朋友4年不在香港,一豪子無還過添.4年照樣畢業.
閣下係外判的CLIENT.大家老破D錢 9K+,一部份俾外判人工.
你先係老細. 佢惡同晦氣又點?? 其實佢奈你唔何!!!

至於生活費就建議不要填 固定俾生活費, 年報最後填資助數.
固定生活費,每個月俾的家用,真係應該算在收入.你失業對方資助數/借貸 就年報先報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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