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聯盟
標題:
大件事啦!!點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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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aychak1986
時間:
2-4-2014 15:41
標題:
大件事啦!!點算好?
小弟上個月提交左呈請書,今個月29號上庭,但係呢段等待時間入面因為有啲事,所以再用左張credit card透支左10000蚊出來,請問法庭會唔會唔批架?
同埋有無解決辦法?小弟依家身無分文!!
作者:
flypig
時間:
2-4-2014 18:26
我估有機會要你解釋.....
你諗住點講下???
作者:
301
時間:
2-4-2014 19:09
本帖最後由 301 於 2-4-2014 19:13 編輯
能否被判破産,
與你申
破後仍透支
乃兩回事,
因你破産並非主因事後呢條數。
講返轉頭相信"產可照破",
但被判破産亦並非代表無刑事責任。
閣下行為可被信用卡公司告'
盜竊'
法庭見
,
你明知無力還款仍用人家財產!
控告你之主動權在對方,
你必是被動之被告。
唔發生但已經做左,
以靜制動。
判令後主任質詢須解釋難免。
刑事被控前科確有,
當前實難估計後果。
作者:
flypig
時間:
2-4-2014 20:39
其實呢個可以如301CHING 所講,刑事黎.
你都係諗下點解話.
作者:
jaychak1986
時間:
2-4-2014 22:10
咁如果我問朋友借10000填返去會唔會無問題?
作者:
flypig
時間:
2-4-2014 22:39
jaychak1986 發表於 2-4-2014 22:10
咁如果我問朋友借10000填返去會唔會無問題?
問題都有。但唔知人地執唔執正。
1 你可以作隻古仔有親朋急用﹐D錢會填番去。
但填之前打電話問主任﹐講番隻古仔出黎﹐睇佢點講。
2 你唔出聲﹐殺到黎再度橋。如 巴打301 所講﹐不變應萬變。
呢D野﹐你自己決定喇。我都係唔方便俾意見。或者你問下
律師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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